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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房也可办公积金贷款

[日期:2008-8-6 11:29:33 来源:半岛晨报  作者:不详 [字体: ]

晨报讯(同文 首席记者王勇) 昨天,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近年,大连不断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目前安居房、商品房、房改房、抵债房、二手房等各种类型房屋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说,为尽可能方便职工,只要借款人将资料准备齐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就可办结贷款手续,一周内资金就可划转到账。

  为保证改制、转产、破产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受损失,公积金中心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企业拖欠的住房公积金列为改制、破产时首要解决的问题,与职工工资一并作为第一顺序清偿的资产。针对破产、解散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无人管理问题,公积金中心对这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实行集中统一托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弱势群体的生活实际,通过对公积金提取办法多次修订,放宽部分提取条件,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均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目前,累计已有6万多名职工因生活困难及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1.7亿元。

  在贷款方面,为降低借款人的贷款相关费用,公积金中心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协调,几次通过招标方式将保险及担保的费用标准由最初的2.7%。降到0.506%。,并采取评信的方式让借款者在担保和保险中选择一种方式,贷款时只需交纳一项费用。

  公积金中心先后多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规定,单方贷款额度由最初的5万元提高至目前的20万元,双方贷款额度由最初的10万元提高至目前的38万元。多次延长最长贷款年限,由最初的10年延长到目前的30年。不断扩大公积金贷款房屋范围,目前安居房、商品房、房改房、抵债房、二手房等各种类型房屋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A0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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