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达的人来了,告诉我们不用搬走,但房产证目前还是办不了,说房子暂时有问题,但也不说是什么问题。”昨日,19户居民几乎家家都迎来了4位自称坤达地产的访客,其中有一位自称是法律顾问。居民们称,4人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给居民们吃“定心丸”。
经本报报道,山东路151号19户房产莫名被抵押一事备受关注,“开发商终于出面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至少证明,坤达并未完全消失。”居民们想知道坤达在哪?接下来该怎么办?
居民们目前的处境是,想办产权,却苦于找不到开发商,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绕过开发商直接办产权呢?晟大律师事务所的王燕律师称,恐怕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才行,但前提是开发商未被注销,因为诉讼必须要送达到被告,即被告必须真实存在,但如果坤达被注销了,需要通过清算等一系列复杂程序。王燕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的价款是优先受偿的,开发商将房屋卖给购房者,如果购房者交清了房款,他们的权利要优先受偿于建设工程价款,那么根据A大于B,B大于C,即建设公司优先于银行,居民又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则购房者的权利就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孙佑军提醒居民注意搜集关于房屋已被抵押的证据,“不管在房屋买卖之前还是之后,在购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人家房屋抵押出去,都是违法的,都存在一定的欺诈嫌疑。”A05e记者马巍






